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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嘱必须公证吗

遗产继承 2023-03-08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遗嘱不必须公证,当事人自行决定即可。公证遗嘱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出示房产合同、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等材料证明产权与所有权,查证属实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房产遗嘱不一定要公证。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遗嘱,即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遗嘱房产公证材料有:
    1、个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以及继承人证明;
    2、与遗嘱内容有关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一般是房产证;
    3、遗嘱,一般需要合法有效的遗嘱。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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