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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多少岁的人立遗嘱有效

立遗嘱 2023-03-12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立遗嘱是有一定年龄规定的。立遗嘱是一项法律行为,因此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年龄下限必须是年满18周岁,或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一、立遗嘱什么年龄最合适?
    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立遗嘱的年龄规定如下:
    1、18周岁以上的公民所立遗嘱一般有效,但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除外;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立遗嘱有效。法律依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产的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综合上面所说的,立遗嘱是由被继承者来进行订立,但订立遗嘱也是有年龄的限制,必须要在满了十六岁以上的公民才可以实施此行为,只要有自己的合法收入就可以作为遗产来分配给各继承者,而订立的形式就要按法律的条款来进行处理。

  • 1、遗嘱订立有年龄限制,主要是年龄下限必须是年满18周岁或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对年龄没有上限规定,只要能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志,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管年龄多大,都可以订立遗嘱。
    2、遗嘱的有效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依据:《民法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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