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借给一个人15万,另一个人用父亲的房产证(我不知情)为他担保,现在那个人联系不上了,我该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23-03-20 15:01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本次借款、欠款金额比较大,从有利全面维护你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说,建议委托律师全程参与处理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律师能竭尽全力运用法律知识和经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帮助及时回款。起诉之前需要收集好证据材料如欠条(如有)或借条(如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等。如果证据较少,可以联系本律师帮助指导补充收集证据材料。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双方主体身份信息等。具体情况请进一步与本律师咨询沟通。
  • 建议诉讼处理。有担保人可以把担保人一起列为被告。
  • 可以把债务人、担保人也都列为被告,去法院起诉处理
  • 请问有没有欠条借条或者您可以找跟他来往密切的人
  • 收集证据,可以起诉的 是你父亲还是他父亲
  • 建议你电话或当面咨询,给你做具体的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债权人和担保人
  • 你好,具体情况说明帮你解决
  • 这种情况到法院起诉解决。
  • 法律分析: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 法律分析:借钱不还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 建议尽快起诉,注意时效问题,如需帮助请电联,答案满意请采纳
  • 你好 对方是用自己父亲的房产证担保的是么
  • 是哪年借款的,具体情况怎么样
  • 如果对方刻意躲避债务,那你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来处理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