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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在外地住一年,应该是长期居住还是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

保外就医 2023-03-28 11: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异地就医的办理首先要提供长期居住在异地的证明。比如暂住证复印件、派出所或者是社区居委会或者是工作单位的证明。要由办理者本人进行书面申请,完成《驻外及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备案表》。已经完成了异地就医的手续的,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按照异地就医的相关规定进行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法律分析:一、正常不能跨区域利用;
    二、非凡情形下,出差、投亲、休假等缘故在异地产生的紧要住院医疗用度,应根据参保地点地医疗保险门径的详细划定举行用度报销。正常在急诊的情形下,容许就近诊治。医治后,凭医治病院出具的有用凭据回地点地医疗保险包办机构按划定报销。
    三、别的要是曾经退休的,身旁后代在北京假寓的,回参保地的医保核心请求退休职员异地安装,办妥后便可以在××抉择一到两家定点病院就诊,用度先本身垫付,而后回参保地医保核心报销。
    四、对付历久驻外职工,也可请求医保异地安装,由单元请求,办妥后便可以在××抉择一到两家定点病院就诊,用度先本身垫付,而后回参保地医保核心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1、长期异地就医: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因病在异地选定的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异地医疗机构)就医,前提要先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2、转诊异地医院:指在本市参保病人,在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并且经医院开具了“转诊转院证明”后,即可转到外地治疗。
    3、异地急诊:指参保人在境内异地医疗机构急诊住院或急诊留观,比如旅行或出差的时候,身体突发不适。这时如果是普通门诊,比如感冒发烧之类,建议直接自费比较方便,否则得去医保局交材料办手续会很麻烦。而如果是急诊,大部分城市是支持“先救治,后报销”的,但是报销比例可能会比本地医院少一些。最后如果费用实在是很多,建议拨打“参保地+12333”的官方电话咨询清楚哦,有的城市可以支持“电话备案”,备案后异地就医就很方便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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