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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搬迁官司,对方赢了,申请了强制执行要我搬出,我们和解,对方在撤回申请书中写到:经我们庭外和解,达成协议如下:一,本人向儿子赵玉借款人民币现金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利息为银行同期的3倍。二,因儿子赵玉一家有份投入资金,本人同意不再收回,由他们一家无偿使用。 1.她的申请书法院会终结执行吗? 2.我想问这个申请书同时也算是借条吗? 3.交给执行局要原件吗?

其他 2009-07-28 11:2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不太明白这个协议书的内容。如果对方撤回执行申请,法院一般是会认可的!交给法院执行局的文件一般可以是双方认可的复印件!以上意见,供参考!广东张贤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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