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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屋出售,出租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并愿意按照合同约定给承租方一个月房租做为补偿,由于出租的是毛坯房,承租方还对卫生间等进行了简单装修,出租方也一并考虑给相应的补偿。后来,出租方无意中发现承租方违背了当时租房的协议,把客厅厨房自行做了石膏板隔断供人住宿,并且,承租方在得知出租方要提前解约时要将安装隔断等的装修费用一并由出租方赔偿。做为出租方,有两个问题求助;1.如果承租方坚决不搬,依照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不是出租方没有办法让其搬走?2.出租方认为承租方不应要其对自行做石膏板隔断部分的装修进行赔偿,但是承租方执意认为自己没有违反合同,出租方可以请哪些部门帮忙进行调解?比如:派出所?

其他 2012-04-25 13: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的确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要看具体案情,关于擅自改造的损失,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
  • 第一个问题:不可以让承租人搬走。除非你可以举证承租人违约,破坏室内设施,未经出租人许可擅自转租。第二个问题:要视你的合同来确定承租人是否违约。协商解决不成可以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如果承租方收取了其他人的租赁费用,而合同中约定不允许转租,那么出租方有权利收回房屋。并且不对隔断部分进行赔偿。
  • 您好,协商不成,诉讼。
  • 的确有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要看具体案情,关于擅自改造的损失,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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