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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是否合理。周六的双倍工资可以要求赔偿吗?

讨薪 2023-04-03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工作时间是标准工时的员工来说,休息日上班公司需要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发放休息日的加班工资。但是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标准工时是指一周上班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假设一个员工每天上班5个小时,周一至周日都按照5个小时上班,那么这位员工一周上班的总时长为35个小时。35个小时并没有超过法定的40小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用给员工支付周六、周日的加班工资的。但是,如果一个员工是每天上班8个小时,周一到周五上班总时长已经达到40个小时了,此时如果员工继续在周六、周日上班就属于休息日加班,公司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向员工支付加班费用。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则可以搜集休息日加班的证据(例如考勤记录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对于工作时间是标准工时的员工来说,休息日上班公司需要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发放休息日的加班工资。但是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标准工时是指一周上班时间不超过40小时。举一个极端的例子,假设一个员工每天上班5个小时,周一至周日都按照5个小时上班,那么这位员工一周上班的总时长为35个小时。35个小时并没有超过法定的40小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用给员工支付周六、周日的加班工资的。但是,如果一个员工是每天上班8个小时,周一到周五上班总时长已经达到40个小时了,此时如果员工继续在周六、周日上班就属于休息日加班,公司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向员工支付加班费用。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则可以搜集休息日加班的证据(例如考勤记录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周六周日上班并不一定算加班,可能不是双倍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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