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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接孩子,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4-05 0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私自接走孩子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 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探望权人未经抚养子女一方同意,直接接走子女的行为,一般是违法的。但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探视时可以接走孩子,那么肯定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如果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都是违法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在不配合行使探视权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起诉等方式解决,而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法律依据:探望权人未经抚养子女一方同意,直接接走子女的行为,一般是违法的。但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探视时可以接走孩子,那么肯定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如果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都是违法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在不配合行使探视权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起诉等方式解决,而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未经抚养子女一方同意,直接接走子女的行为,是犯法的。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探视时可以接走孩子,那么肯定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如果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都是违法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在不配合行使探视权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起诉等方式解决,而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如果因为私自接走孩子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了不良影响,很有可能被中止探望权。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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