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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立遗嘱把房子给姐姐,姐姐后来又和我重新签了个协议。请问协议有效吗?可以推翻遗嘱吗?

立遗嘱 2023-04-07 13:58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姐姐与你签订的什么协议?遗嘱的更改只有你父亲再立新的遗嘱,才能覆盖之前的遗嘱,你与你姐姐的协议不能覆盖你父亲的遗嘱。
  • 你好,什么时效签的协议?是父亲去世之后吗?
  • 您好,协议具体内容是约定了什么呢
  • 您好,您是想咨询遗嘱的问题吗?
  • 法律分析:1,遗嘱是否可以推翻协议,要看协议性质2,如果是赠与协议,在动产未交付受赠与人、不动产未办理过户之前,赠与人可以通过遗嘱将财产再分配,继承人可以按遗嘱内容对遗产进行继承分割3,如果是使立遗嘱人负担义务(债务)的协议,如果立遗嘱人通过遗嘱使协议相对方受到损失,协议的相对方可以要求遗嘱继承人进行赔偿(补偿),继承人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补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房屋遗嘱公证没有有效期。如果没有新的遗嘱推翻此遗嘱,那么遗嘱一直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你好,请详细说明具体情况,谢谢
  • 您好您要咨询什么问题 是什么具体情况 可以详细说一下
  • 需要具体根据遗嘱协议内容确定。
  • 你好,需要看什么协议,一般不可以推翻遗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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