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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医疗期这个工作年限是怎么算的,是不是按照社保缴费年限来算的?

其他 2023-04-05 15: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如下:1、医保缴费是男满25年、女满20年。2、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3、对企业职工来说,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为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作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如下:1、医保缴费是男满25年、女满20年。2、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3、对企业职工来说,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为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作年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加上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一是指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二是指经认定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年限。基本医疗保险是对个人医疗健康的基本保障,是保障广大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的险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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