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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后执行

劳动仲裁 2023-04-06 16:0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劳动仲裁作出裁决书或者调解书后,开始生效的,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裁决书或者调解书规定履行期间的,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对方没有在裁决确定的的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的,应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所在的法院提交书面的强制执行申请。
  • 需要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劳动仲裁后的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劳动仲裁裁决后,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需要提交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劳动仲裁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若干份。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或者仲裁委出具的生效证明。
    (6)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律师的,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和律师证件的复印件。
    (7)被执行人是企业的,应当提交企业注册基本资料、组织代码证相关证明复印件个人的,应当提供个人身份材料。
    (8)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在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当事人可按下列规定来申请强制执行:在二年申请执行的期间内提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提交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其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你好,向对方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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