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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出门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4-06 2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给抚养权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 离婚子女不同意的,双方就子女的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孩子不想你离婚,甚至采取一些极端的措施,我觉得还是不要离婚为好。可以先和孩子谈谈,然后推迟离婚。可以告诉孩子们,对伴侣真的很不满意,而且双方两个已经讨论过,真的没有办法再在一起了。必须告诉孩子,无论你们两个怎样,都是你的孩子,你们都会爱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没离婚一方不抚养子女可以提起诉讼。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共同的义务,在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时候,另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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