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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找人买东西,实际发货数量少于约定数量,而且现在不回消息拒绝联系,能不能报警?

网络购物 2023-04-07 19: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卖家未按约定的时间发货的,买家可以先和卖家沟通,如果无法协商的情况下,买家是可以向网购平台投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 网上买东西卖家一直不发货能够有以下几种方式解决:一,与卖家商量先尝试与卖家沟通,或许因为发货量等原由把顾客的订单漏掉了,如果卖家不理人或者敷衍拖延,服务立场不好,直接投诉卖家;二,系统处置找到订单,直接申请退款,退款原由选择“缺货”,退货说明也填写类似的内容,提交退款申请;申请退款后,卖家即使不操作,退款也会在限定时间内退到顾客的支付宝或银行卡内;退款成功后,在天猫店买下的无得到赔偿的话,先与卖家商量赔偿,如果天猫卖家不愿意赔偿,建议投诉得到赔偿,找到订单,选择“投诉商家”;填写投诉的原由,违背答允延迟发货商家表示商品缺货,然后再上传凭证,截取与卖家聊天记录上传等等待客服处置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法律分析:分情况:如果是在网上买的东西,那么只需要联系卖家就可以了,通常卖家会补发一个,然后卖家再去找快递公司解决。如果是自己寄东西的包裹遗失了,那么可以打快递公司电话投诉,一般情况还是能找回来,但是找不回来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找不会来就需要快递公司赔偿了。快递公司一般都是赔偿运费的三倍,但是如果进行了估价保护的物品,是可以按估价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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