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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辞职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了 公司不结清工资 我拿刀去威胁要回我工资会负责什么刑事责任

讨薪 2023-04-09 09:1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这种过激行为会构成犯罪,最好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我们是专业处理劳动案件的,稍后可以联系
  • 你好,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
  • 您好,拿刀去威胁,那就要负刑事责任
  • 可以后续据此申请,予以确定赔偿。
  •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应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法律分析:犯法,如劳动者离职后,用人单位不结清劳动者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可以先与老板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实在不行,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工资。具体何种方式最为有效管辖还是要看当事人个人的意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劳动者辞职后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追讨工资,逾期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经劳动局通知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报警,控告老板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应当向法院起诉。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你好,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建议走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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