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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合川大石,我们是两兄弟,我有一哥哥,哥哥几年前把户口分出去了,现在和爸爸妈妈一个户口本。现在我结婚了,有一女儿。想把户口分出来。妈妈去大石派出所问了,派出所的人说父母必须跟到一个子女,请问这正确吗?请问我还可以把户口分出来吗?

离婚 2018-06-09 02: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房产继承与户口本人员没有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结婚要户口本吗?
    结婚需要户口本,户口本是结婚必要的材料。参考: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所以,结婚需要户口本,没有户口本的,需要出示符合结婚条件的证明,可以到派出所申请。
  • 应该是可以分得!
  • 是可以申请分户的
  • 是可以申请分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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