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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我和丈夫住在父母留下的房子里,但后来拆迁了,我想知道拆迁后的房子和钱是怎么分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4-09 13: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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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无论是房屋还是货币)是对于被拆迁房屋或者被征收土地的补偿,相当于等价交换,在法律层面是不允许获利的,所以,拆迁款是归原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人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和土地非婚后财产,那么拆迁款也不是婚后财产。这是原则性的规定,但是还需要结合各地拆迁时的补偿安置方案来进行区分,比如补偿安置方案中有专门对于家庭成员的补偿,那么该部分补偿则属于个人财产的。
  • 法律分析:如果拆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但是婚后拆迁获得拆迁赔偿款,且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那么该拆迁款一般被视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被拆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且在婚后未进行维修、修缮的,拆迁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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