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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辱骂员工甚至殴打员工,在这种情况下,员工被迫离职,能要求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4-10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报警并起诉

  • 领导侮辱员工可以劳动仲裁,可以报警或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维权。如果不想辞职,可以找管理人员的上级反映该管理人员的粗暴行为。提出调离这个管理人员的工作环境,要求该管理人员道歉因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要调整好心态,化悲痛为食欲和力量,要查找有关资料,找出对方不合法的行为,去人民法院去起诉或者到对方上级主管部门去控告。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有劳动合同的员工被迫离职的,可以要求赔偿。公司违法与员工解约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给予本人赔偿,即本人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公司要赔偿本人二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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