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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个租赁合同。合同上为我方租房给甲方(酒店方)十年,甲方每年返回经营回报。现甲方拖欠未还,想解除协议。协议上有不公平条款,为甲方违约金约为20元/年,但乙方违约金约为12万/年。我想咨询下,若甲方想解除协议,应如何赔偿?

租赁合同 2023-04-11 17:18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通过法院途径解除协议要求赔偿。
  • 你好,不公平条款是有可能可以无效掉的
  • 把协议内容发过来,需要看过分析。
  • 《民法典》中租赁合同解除赔偿方式首先是按照约定,约定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过分低于或过分高于所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法律分析:1、在租赁关系中,如果一方要求另一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时候,应该提前一个月来告诉对方,若不告知对方,属于违约行为。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4、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民法典》中解除租赁合同的赔偿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或起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因问题涉及较多个人隐私,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找本律师进行详细沟通,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 您好,违约金的计算需要根据一方的实际损失而定
  •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您可以在订立合同时与甲方协商约定金额以及按年或者按月支付,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因甲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实际损失的30%,因此如果您与甲方约定的违约金没有超过您实际损失30%,那么该条款是有效的,在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您可以向其主张约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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