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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冷静区30天内,一方不领取离婚证是否会被判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4-10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被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当事人不需要办理离婚证。我国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中的法院判决书和离婚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法院判决后是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纠纷判不离情形如下:
    1、双方协议离婚的,一方在离婚冷静期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或在离婚冷静期过后30天内未去办理离婚登记的。
    2、双方诉讼离婚的,法院经调解双方和好的或法院经调查认为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可以不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冷静期30天以后只要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就没有办法登记离婚。但是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进行诉讼离婚。法院经审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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