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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索赔 2023-04-12 16:37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劳动者只要携带相关的病历资料以及相关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即可
  • 你好,工伤的话要先申请工伤认定书后才能申请伤残鉴定
  • 法律分析:个人和用人单位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工伤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但若未被认定为是属于工伤的,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接受鉴定申请。职工有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
  • 个人可以做伤残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 个人一般能够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个人需要向司法鉴定所依法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由司法鉴定所来依法决定是否受理。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第十三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委托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复杂、疑难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人协商决定受理的时间。
  • 在涉及法律纠纷过程中会有很多细节需要了解,具体本律师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谈后续的赔偿事宜。
  • 属于工伤,先到劳动局申报工伤,等治疗终结后鉴定伤残等级,再根据伤残等级、年龄、工资标准计算。
  • 你好,可以的,向法院起诉后选择伤残鉴定机构,有需要可以联系
  • 你好,个人不可以做伤残鉴定!
  • 如果是涉及到第三方事故,建议通过起诉做司法鉴定。
  • 你好,你说的个人是指一个人去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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