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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几年前办信用卡透支两三万元,每月以贷还贷,几年下来相继又办了七、八张信用卡,现在已欠款将近三十万元,每月收入才两三千,多张最低还款就要上万元,因为还不上只好不断拆东墙补西墙,现在是越累越多,如果自首能判多少年?银行那边有没有协商的余地?就是每月少还一点,慢慢还?

刑事辩护 2012-04-19 16:16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本人有八年办案经验,此类案件纠纷比较复杂,要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确定办案的思路和办法,适用的法律关系也复杂,需要法律服-务时请联系本人
  • 您好,如果银行没有追究的话,可以向银行申请分期付款;因涉及金额巨大,以后还款不上的话,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自首是法定从轻情节。会适当的减轻处罚。 如需帮助,可联系我们。
  • 判刑,
  • 构成刑事犯罪,若需帮助请致电!
  • 我见过,判的很重,银行一般不协商
  •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涉嫌信用卡诈骗,即使自首了仍然要判刑的,刑期应当在五到十年年之间,至于如何还款,你们可以和银行联系。如需帮助请进一步沟通。
  • 涉嫌信用卡诈骗,即使自首了仍然要判刑的,刑期应当在五到十年年之间,至于如何还款,你们可以和银行联系。
  • 涉嫌信用卡诈骗罪,透支额度30万,数额巨大,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情节。可处5到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以上50万以下罚金。
  • 您好,如果银行没有追究的话,可以向银行申请分期付款;因涉及金额巨大,以后还款不上的话,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之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自首是法定从轻情节。会适当的减轻处罚。 如需帮助,可联系我们。
  • 10年以上。
  • 涉嫌信用卡诈骗,数额巨大,一旦定罪,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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