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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中区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去哪个法院起诉?

起诉离婚 2023-04-11 1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1、起诉书两份;2、结婚证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婚姻关系的证明;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等。”
  • 起诉离婚都需要以下手续:
    1、准备好诉讼材料,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3、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起诉离婚要带身份证、结婚证、有小孩的还需要带户口本。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起诉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离婚起诉状;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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