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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人欠我钱,但他的银行卡被冻结了,我起诉的话可以从他的卡里还我吗?

债务追讨 2023-04-12 08: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债务未偿还银行卡被冻结时需要及时偿还对方债务。欠钱不还可以依法起诉,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但是不可以冻结其他人的账户,该账户的冻结一般由法院执行。只是借钱不还的,可持借条向管辖权法院申请支付令给付,支付令即限期15日内给付的命令,否则可能起动执行程序或是债权人可申请执行。不获批支付令申请的,就得起诉主张给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四)债务已经清偿的;(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欠钱被起诉的,银行卡不一定会被冻结,如果利害关系人申请了财产保全,或者是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其义务的,则债务人的银行卡会被冻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欠钱不还银行卡会被冻结。如果欠钱不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作出了还钱的判决的,而其其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履行偿还义务的话,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其银行卡账户内的财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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