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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婆在一起七年,生了个女儿快五岁,但没打结婚证,她现在突然间说分手,那我微信转很多钱她,能不能要回来?

同居 2023-04-13 17:45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未婚同居的财产分割,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共有关系处理。对于解除当事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的非婚同居关系时,当事人同居期间的共同所得的收入及购买的财产,应当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当事人同居前,一方赠送给另一方的财产可以按照赠与处理。
  • 您好,现在大家对于孩子抚养权怎么打算的
  • 你好涉及多少金额,可以做同居析产
  • 您好如果有证据是可以起诉返还的
  • 可以委托律师帮你起诉到法院要求
  • 总共涉及多少金额,有没有协商
  • 法律分析: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可以退,但是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或者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这种情况,一般也可不予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自动解除即可,无需办理手续。未办理结婚登记,对方要求返还婚前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是应该退还的。同居所生子女权益同婚生子女权益。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财产和抚养孩子或承担孩子抚养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男女双方可以协商退还,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但是有孕育子女或将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彩礼可以不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80%以上的彩礼给予返还;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已同居生活或已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可把同居时间的长短以及同居期间是否怀孕作为婚约财产返还的主要参考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办理结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
    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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