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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证的房屋是否受法律保护?

房屋产权 2023-04-13 09: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有法律保护。房子在公证处公证,公证后是有效力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到登记机构实行统一的登记后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有法律保护。房子在公证处公证,公证后是有效力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到登记机构实行统一的登记后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有法律保护。房子在公证处公证,公证后是有效力受法律保护的,但是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到登记机构实行统一的登记后才能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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