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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过的房子受法律保护吗?

房产纠纷 2022-11-03 0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证处有权对房产进行公证,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经过公证机关公证,领取到公证书之后是有效的,除非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房子公证有法律效力。房产公证可以确保房屋产权约定确系行为人所为、确系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可以确保房屋产权约定不与任何法律规定相抵触,使其设立、变更或终止具有更强的证据力。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房屋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公证机关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等予以证明的活动,其法律证明效力还会高于未经公证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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