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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还没交房,房开可以卖地下停车位吗?并且没有地下停车位,没有产权

房屋买卖 2023-04-14 1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合法。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因此,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可以买卖。
    哪些情况下的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
    小区车位大体上有三种,有产权车位,人防车位,无产权车位。如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则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否则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有产权的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买卖。但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
    (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小区地下停车位出售是合法的。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约定用来出售或者出租。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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