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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知情妻子借钱给她情人怎么要回来

债务追讨 2023-04-14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在外借债妻子不知情的办法:应当确认该债务的用途。若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则应当认定为债务人个人债务,不知情一方无需清偿。若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应当认定为父亲共同债务,即使另一方不知情,也应当共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外情人的借钱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1、婚外情双方之间的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法律面前没有什么特殊的,就是普通两人的借贷关系
    2、法律不保护婚外情。一般认为就是普通自然人的借款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借款的行为,就可以要求对方偿还!但是如果是以赠与形式的方式给予情人的,而其又有证据表明赠与的发生,情人可以!不予返还!
    3、一定要约定还钱的时间。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虽说还钱考验的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品质但在你借出之前你不能确定对方是怎么想的,以后会怎么样,所以最好在借条上写明还钱的时间,对借钱的人形成一种督促,对借出钱的人在心理上形成宽慰。在这种情况下,到了时间如果对方还不还钱,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找他,白纸黑字容不得抵赖。如果你们双方不约定还钱时间,那么对方完全可以钻空子拖着不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 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处理的方式:若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则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不知情,也应当共同偿还。若该债务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则由债务人自行偿还,不知情一方无需偿还,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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