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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物业变更公司名称和法人是否需要通知业主并重新签订合同?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4-14 1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名称变更是不需要重签合同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为姓名或者是名称的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需要的。
    物业公司改名应该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业主,公告还需写清楚需要写明原因,新物业名称,电话,变更日期等信息。小区业主是有权知道物业信息的。
    物业服务企业违约,致使合同约定不能实现的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就需要更换新的物业公司。
  • 物业公司更换法人业主无权干涉。变更法人,需要携带申请书、营业执照、变更的事项的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相关信息到工商局申请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的名称在公司注册一年后才能够变更。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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