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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在公司做了两年 前天刚被辞退 两年期间内 没上任何保险 合同也没有,这种情况要是仲裁的话可以要到什么赔偿?

无故辞退 2023-04-14 2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索要赔偿。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劳动期限届满前辞退劳动者,劳动者无过错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特别是对于负伤的劳动者。当然,由于劳动者个人的过错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不用提前一个月告知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索要的赔偿:1、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个双倍工资补偿;
    2、没有缴纳保险,可以要求补缴保险或赔偿;
    3、公司的说法在法律上不成立,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应予以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
    4、正常解除合同关系,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不过公司可能说你们处于试用期阶段,而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因此,可能没有代通知金的赔偿了。
  •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补偿标准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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