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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钱不还妻子是担保人,如果离婚丈夫欠妻子的钱需要一起还吗?

婚姻债务 2023-04-16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典中对于责任担保的相关规定,夫妻连带责任指的是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在婚姻存续期期间,如果一方欠下债务,应该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是如果一方能证明其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就不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如果一方是因家庭日常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也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先判断债务的性质,在确定是否需要夫妻进行连带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不一定。正常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帮着还。
    而其它违法的(比如用来赌博、吸毒等)或者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欠款,不属于共同债务,则不必帮着偿还。
  • 丈夫欠债,妻子不需要一起偿还,但是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妻子也需要一起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公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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