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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现了一些未告知租客的收费项目,导致无法签订合同,定金能否退还?

房屋租赁 2023-04-16 12: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不能退。如果确定是定金属性,一般就是指为确保双方订立合同的款项。如果给付定金一方不愿意签订合同,定金归收受一方,如果收受一方拒绝签订合同,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或者看阻碍订立合同的事由。
  • 一般不能退。如果确定是定金属性,一般就是指为确保双方订立合同的款项。如果给付定金一方不愿意签订合同,定金归收受一方,如果收受一方拒绝签订合同,需要双倍返还定金。但是可以双方进行协商,或者看阻碍订立合同的事由。
  • 收到房屋租赁定金能退还。承租人按约履行的定金能退还,出租人单方违约导致不能履行的定金能双倍退还,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继续履行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同样能退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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