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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亲戚借我的名字买房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4-18 1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将名字出借他人同样要承担一定风险。允许他人用自己名义购房或按揭贷款,不但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有了房产记录,在金融机构也会有按揭贷款的征信记录,即便日后将房屋过户给出资人,但这些记录不会消除,并会成为日后审核各种资格的依据,那么今后自己买房时将无法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或受限于其他“限购”政策。更严重的是,名义方还易受对方牵连,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如贷款未按期归还很有可能影响到个人的信用问题。一旦房产税开始征收,还会影响到房产税的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亲戚用我名字贷款买房可以,但存在以下风险:
    1.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
    2.流动性风险,即资金短存长贷难于变现的风险;
    3.经济周期风险,即在国民经济整体水平周而复始的波动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4.利率风险,即率水平的变动给银行资产价值带来的风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 亲戚用当事人的名义买房存在风险。一旦实际购房人还贷不及时,被借名一方不但存在债务风险,而且会有不良信用记录,对其今后购房、办理银行贷款、申办信用卡等都有影响。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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