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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门口的停车位是否属于个人停车位。

小区物权 2023-04-19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去判断商铺门前停车位的归属人是谁:
    1、查看商场设计时的用地红线。用地红线是该商业地块设计时的边界,如果商铺前的停车位在红线以内,那么该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可以对于车位进行处理。若不在红线之内,则属于市政用地,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占用;
    2、看具体的用地性质。如果你门前的停车位属于商场的公共用地,那么这些公共用地归商场店铺业主共同拥有。当然,如果商场店铺的所有人是投资方,那么这些车位的所属人就是投资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 法律分析:1.店铺门口的停车位归属还要看用地性质,假如店铺门口的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那么该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该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假如店铺门口的区域,没有被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那么该停车位就是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就有权力在销售房屋的时候对该停车位进行处理。
    2.假如店铺门口的区域在规划时被规划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并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该停车位就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停车位的收益权就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该停车位不属于店铺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也没有权利将该停车位的使用权交给店铺业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商铺门口停车位属于谁应当严格依法对待区分,如果商铺前面是在小区范围内,远离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和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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