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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卖取得的机器设备需要交哪些税费

资产拍卖 2023-05-11 12:3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 需要看您这边的详情的
  • 拍卖收费标准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
    根据《拍卖法》
    第九条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十七条
    拍卖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 法院的拍卖机械设备不含税,交易后需要交税,需要交多少要根据当地规定进行判断。
    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要求,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除(1+4%),应纳税额=销售额乘4%除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拍卖收费标准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
      根据《拍卖法》
      第九条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 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十七条
      拍卖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
  • 要缴过户税费,税费至少有:土地增值税:(拍卖成交价-原价)*30%至60%。契税:拍卖成交价*5%。其它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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