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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发商)应配置物业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业主活动室的面积比例是多少?

业主维权 2023-04-20 14: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各地有不同规定 可以查看当地的《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 您好,若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标准高于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可以向物价局投诉
  • 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建设单位应该按照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其中两万平方以下的,管理用房面积不得低于八十平方;两万到二十万平米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四的比例配置;二十到三十万平方的部分,按照百分之零点三的比例配置;三十万平方以上的部分,按照百分十零点二的比例配置。不同地方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可看当地的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住建部没有明确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各地的住建局会对此项进行解释,属于地方法规的性质,通常是房屋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五的面积无偿配置,最低不少于五十平方。而且还应是地面上的房屋,无电梯的应该不高于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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