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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检查院询问帮信罪取保候审 但一直没有通知 怎么办

取保候审 2023-04-22 0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正常的程序性问话。
    检察院在取保候审期间打电话通知去,可能是要配合案件的侦查工作,因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也有可能是通知去解除取保候审,因为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
  • 一、取保候审一年期满检察院没有任何通知怎么办
    1、取保候审一年期满检察院没有任何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可以自行去有关机关询问,了解案件进度。对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后有案底吗
    取保候审是不会留下案底。但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被告人有罪的会留下案底的。案件一旦产生,就不能消除,会永久记入犯罪分子的档案里。同时案底还会对罪犯的配偶、父母、子女产生一定的影响。
  • 取保候审最长期限是一年,超过这个限期的应当视为自动解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主动联系执行机关,再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尽快处理。当事人未接到通知,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咨询或者听候消息。如果长时间没有消息的话,应当是撤案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原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执行机关和移送案件的机关。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原决定机关收到受案机关作出的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应当立即解 除原取保候审,并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送达执行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受案机关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保证方式决定的,原取保候审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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