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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不发货可以赔偿三倍吗?

网络购物 2023-04-22 10: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购不发货并且具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最少为500元。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网购不发货并不是按三倍赔偿。对于网购不发货的,可以咨询原因,是否存在违约情形,有的话,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三倍赔偿责任,因为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网购不发货可否要求三倍赔偿
    1、如果网店在平台上或平台本身对商家有规定相关违约或赔偿条款的,就按该条款处理,如果没有可按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处理,商家如存在销售欺诈行为,可要求3倍消费金额的赔偿。
    2、如果卖家在明知没有货物,也没有意向补充货源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售卖,就属于提供虚假信息,需要承担“假一赔三”的法律责任,由此提醒各网站店主及时查货、补货、变更网店销售信息等,以免涉嫌消费欺诈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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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于买家,在确实遭受消费欺诈,或遇到网购店主恶意违约的情况下,我们提倡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案中该销售商品的其他多笔订单也未发货,但只有李某提出了异议并提起诉讼维权,这样可能导致卖家产生侥幸心理,通过这种小金额订单故意违约的方式侵占买家的财产。
    4、考虑网购金额一般较小、维权法律程序繁琐、维权成本较高、所维护的权益价值也并不是特别大等因素,如果卖家并非故意违约,或者虽然延迟但想办法补发了货物,或者及时退还了货款,我们还是建议优先考虑双方“和解”的,具体还是需要视情况而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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