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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登记结婚,想收养孩子,可以吗?

收养 2023-04-22 1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未婚的当事人想要领养孩子的,需要在符合法定的领养条件之后,到相应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该民政部门依法对未婚的收养人进行收养评估,予以公告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予以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没结婚可以领养孩子,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收养才生效:
    (一)已经办理收养登记;
    (二)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三)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五)年满三十周岁。且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六)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没结婚可以领养孩子,但还需满足如下条件收养才生效:
    (一)已经办理收养登记;
    (二)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三)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五)年满三十周岁。且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六)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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