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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孩子不是亲生的,家里还有老人,这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4-23 0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意外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适合的遗产范围,其是对其死者的亲属的补偿。因此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割,一般情况下是由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如果当事人请求分割的,依据其与死者的生活亲近程度的予以分配。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意外死亡赔偿金一般由死者的被扶养人自行协商仅限分割,如果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即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均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意外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方式:由死者的被扶养人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参照遗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即父母、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均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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