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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一方故意破坏家庭财产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4-23 08: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本就是不尊重原著而违法的行为,产生的债权是一方的过错,与另一方是没有法律联系的。夫妻一方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形成的债务,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但是,在侵权案件中,及时救济受害人,应排在所有相关法律关系的第一位。夫妻关系是对内关系,夫或妻一方给他人造成损害是对外关系。即使对实现约定财产制的夫妻,也应该对外先承担责任,对内责任可以根据约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人的配偶所拥有财产是不可以进行执行,赔偿给受害人的;因为仅能侵权赔偿责任仅能由侵权行为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承担。《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遭受损害的,侵权之债属于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的共同财产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如果损害结果是一方的过错造成的,那么由该损失产生的赔偿责任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赔偿,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条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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