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农村土地可以执行吗?

土地纠纷 2023-04-24 12: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被占用,可以打官司。 也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或者县区土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强制执行的。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收益权)抵偿义务人应履行的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 国家保护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查封地上建筑物的效力及于该地上建筑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查封土地使用权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但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分属被执行人与他人的除外。
    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机关不是同一机关的,应当分别办理查封登记。
  • 法律分析: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收益权)抵偿义务人应履行的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二十四、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对处理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人民法院应当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后再行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