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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有活的时候不允许上班,老板该怎么赔偿这个误工费呢?

讨薪 2023-04-24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中对对方的误工费一般采取以下方式
    第一,对方有明确的连续六个月的平均工资支付或者收入证明的,就按对方能够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核算
    第二,如果对方不能提供连续六个月的平均收入的时候,就按对方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核算
    第三,根据医院开具的所需要休养的时间来乘以每个月的工资收入作为基数进行计算。第四是对方有劳务合同或者是其他经济合同,因为受伤以后不能执行合同的,按合同标底价进行计算
  •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院出具的证明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要提交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出具证明,写明请假时间,扣发工资数额,还要有花名册、工资条或银行转账凭证、完税凭证等。
    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法律分析:老板不给误工费劳动局会管。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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