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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得了癌症,个人所得税可以减免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4-25 06: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所得税怎样申请减免有以下几方面:
    1、合并简化部分税目,个人劳务性质收入分为一类,将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分为一类;
    2、完善“基本扣除+专项扣除”的税前扣除制度,目前个税税前扣除已经包括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在一定的限额以内的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
    3、优化税率结构,以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结构为基础,适度调整边际税率,简化累进级距,合理确定各大类所得适用税率;
    4、探索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七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包括: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大病医疗等情形下,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包括: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大病医疗等情形下,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除《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外,还有以下政策: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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