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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鉴定了搬迁原地段,现在他们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4-25 1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搬迁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搬迁物品信息以及数量、搬迁时间、搬迁地点、搬迁费用、结算方式、违约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搬迁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搬迁物品信息以及数量、搬迁时间、搬迁地点、搬迁费用、结算方式、违约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达成协议后拒绝搬迁的法律后果有: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在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行政机关可以予以强制拆除。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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