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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财产不给儿子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4-25 12: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1.即使父母不把自己的财产给儿子,全部给了女儿,儿子也应尽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与子女是否得到父母的财产无关。
    2.所以如果母亲把属于她自己的钱偷摸给女儿,儿子没有办法,仍然要赡养母亲。
    3.但是,如果母亲给女儿的钱中有父亲的遗产,房子如果不是母亲的婚前个人财产:儿子可以向母亲和女儿协商,要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4.如果你父亲去世前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指定房产全部由你母亲一人继承:房子是你父母婚后共同财产的话,其中一半归你母亲,另一半应当由你母亲、你父亲的所有子女、你还在世的爷爷奶奶共同继承。
    钱也一样:如果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归你母亲,另一半是由所有继承人共同继承的。
    你母亲擅自将房子和钱赠予女儿,侵犯了儿子的继承权,儿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 如果都是属于父母的财产,他们有权处理。
    如果有遗嘱的话只能按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儿女都有继承份额。
    父母把财产都给了儿子的,女儿是需要养老的。财产给谁是父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赡养父母,则是女儿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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