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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喝酒,我没有反击,我的鼻子断了,脸肿了,我报警处理,责任是谁?要求赔偿要多少钱?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4-25 1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方拒不支付赔偿费用的,可以告知派出所,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应当赔偿受害人因受伤所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
    如果酒后打架,造成受害人受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二级以上即会按照《刑法》234条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微伤或不足轻微伤的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追究行政违法责任。
    符合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和积极参与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多次聚众斗殴、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恶劣影响严重、持械聚众斗殴、在公共场所或交通要道上聚众斗殴,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这种情况直接报警啊,让警察来处理,喝酒肇事者如果使人受伤,伤者的伤情经过鉴定后达到轻伤以上的话,那么就构成了刑事案件,都不用你再烦了,直接公安局会对他进行公诉的,附带的你们也可以对他进行民事诉讼,要求他赔偿受害者的一切损失,包括营养费,误工费,住院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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