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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地权是老人的名字,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儿子建的没有产权,是归老人作为遗产分割,还是归建造人所有

遗产继承 2023-04-25 22: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人去世土地的继承:1、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没有继承权
    2、林地的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包括承包权和承包林地所产生的收益
    3、其他方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可以继承,如通过流转、开荒阔地、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以及承包所得的收益可以继承
    4、农村的宅基地,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拥有继承权的儿女、配偶、死者的父母或者遗嘱遗赠规定的人依法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 老人去世房产归属如下: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而个人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当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的所有权依旧是属于村集体的虽然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许多农村子女在成家后会与老人分户,不过目前分户规定较为严格,只有家庭有多个子女才能够分户,而分户之后,当老人去世,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将有同一户口之下的子女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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