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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的房子属于我,办过户前夫不来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3-04-26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如果对方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房产过户对方不去可以公证离婚协议书,通过证明其真实性使得房管局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武器要求对方履行,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离婚房产过户对方不去可以公证离婚协议书,通过证明其真实性使得房管局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武器要求对方履行,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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