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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质量问题,引起纠纷案件,必须进行鉴定

产品质量 2023-04-27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装修纠纷一般都是在装修家庭与装修施工单位之间,装修家庭与周围居民之间,因为装修违反了有关装修合同、规定而发生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装修单位没有完全履行装修合同。未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表现在:装修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的做法去装修,使用非合同规定的装饰材料,施工中无故停工,未在约定工期内完工等。 2、装修粗制滥造,施工质量低劣。3、装修后的维修服务不完善或不履行质量承诺等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装修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找包工头、装修公司的监理人员、装修公司的客服部门投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解决装修质量问题的方法如下:一、找装修公司 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应该先冷静下来,把所出的问题整理清楚,然后找装修公司里专门负责处理问题和解决纠纷的客户维护部或质检部协商,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 二、找有关部门 一是消费者协会。根据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在出现家装纠纷以后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协的投诉部门在接到投诉后,在5个工作日内要和当地的家装委员会或与被投诉的装修公司联系,委托家装委员会进行情况调查,听取装修公司和当地的家装委员会的意见。三、寻求法律武器 如果消费者对以上调解方案并不满意,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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